漆彈Q&A
比賽規則
Q:漆彈槍速度要多少以下呢?
A:漆彈比賽嚴格限制球員使用漆彈槍之裝備,出速必須低於每秒300英呎。若因為場地的安全考 慮,主辦單位可以指定更低的出速上限。
Q:漆彈正式競賽方式有哪些?
A:競賽方式區分:循環競賽制(M7)及單局競賽制(M5)。
Q:漆彈正式競賽場地大小與掩體數量規範?
A:掩體距離場地邊線至少
單局競賽制(M5): 46x
循環競賽制(M7): 46x
Q:比賽區域內充氣式掩體放置是否有規範?
A:比賽區域內的掩體應使用協會認可之充氣式掩體,兩隊的掩體的數量、大小應相等,擺放的位置應等距對稱即可。
裝備規則
Q:漆彈槍口徑是否有規定?
A:球員下場比賽僅可使用單一零點68英吋口徑的漆彈槍,由單一槍管與擊發系統所組成。禁止使用雙作動扳機。
Q:漆彈槍射率是否也有限制?
A:漆彈槍射率將限制為10bps(與millennium 及PSP相同的射率限制):
*前三發必須僅為半自動模式。
*漆彈槍將被限制在射率每秒10顆,定義為連續兩發射擊的時間不可低於
*僅有當達到5bps且持續保持時追彈才會啟動與維持。然後漆彈槍可以10bps連發。 一旦扳機停止運作,僅能額外有1顆漆彈擊發。
說明:5bps追彈的啟動/維持並不需依規律觸碰,而是與扳機做動的時間間隔有關,間隔必須至少相等於5bps。扳機第三發與第四發的間隔少於
重要規範:
*球員的漆彈槍射速超過每秒
Q:彈斗與氣瓶是否有限制?
A:球員不可使用布,合成橡膠,或其他材質蓋住彈斗或漆彈槍。基於安全考量,僅高壓氣瓶允許使用合成橡膠的氣瓶套。
Q:漆彈槍是否可以張貼貼紙?
A:可以。漆彈槍上的貼紙限制在一邊一張5x10公分,貼紙的顏色不可有橘色。
Q:漆彈一定要帶專用面罩?
A:進入漆彈競賽場地必須一定戴上面罩,裁判可以行使出局判決。於需要戴面罩的區域內,球員與所有人所使用的面罩必須為專為漆彈所生產使用,且維持良好的狀態與未受損的鏡片。面罩必須符合或達到ASTM標準。
Q:鞋子是否有限制規定?
A:球員不可穿著有鐵片或鐵釘的鞋子,建議足球專用之軟釘鞋最佳,運動布鞋亦可。
Q:漆彈服裝顏色有限制?
A:漆彈球員隊服不可有橘色。球員隊服若有白色必須是要乾淨的,若有太多的污渍,裁判可要求更換隊服。
Q:漆彈使用之漆彈球顏色有規定?
A:漆彈球必須向協會認可之漆彈商購買。所有於比賽中使用的漆彈球必須有協會建檔的原料安全資料表。比賽所使用的漆彈球必須遵守ASTM標準並符合聯盟的不殘留規範。彈汁為紅色或粉紅色的漆彈球是禁止的。
Q:比賽攜帶彈筒沒有數量限制?
A:正式比賽開放組球員可攜帶任何數量的彈包,彈桶,但不可有額外的氣瓶或彈斗。但推組廣彈斗內漆彈裝填之數量則以比賽大會規定為基準。
裁判規則
Q:正式比賽裁判人數有規定?
A:漆彈正式賽場將安排最少8名場內裁判外加1名主裁判,所有場內裁判與主裁判都直接由裁判長支配。
Q:裁判衣服是否有標準規範?
A:裁判將穿著黑白直條紋上衣,使裁判與球員有所區隔。
Q:裁判判決有問題時怎麼辦?
A:所有裁判應需徹底了解此比賽規則與規定,且應盡全力履行裁判的義務。所有裁判均需盡責並以公正的態度做出判決。假如任何裁判被發現於擔任裁判期間不公,該人員將於剩餘的比賽中被除名。
比賽規則
Q:比賽場地如何選擇?
A:旗幟站的選擇將於比賽開始前以擲銅板方式決定。於3戰兩勝制以上的比賽時,僅有第一場比賽擲銅板,下一場自動換邊。
Q:比賽時槍口一定要觸碰帆布或旗幟站?
A:比賽準備開始時,球員於場地邊線內將槍口觸碰旗幟站的前面。任何球員於比賽開始時未將槍口觸碰旗幟站的前面將因錯誤的開始而被判陣亡。
Q:漆彈比賽開始的程序?
A:裁判確認雙方隊伍已就緒後將比賽開始。裁判宣布『取下槍管套』(此時可試槍對地射擊) 球員取下他們的槍管套後必須隨身攜帶。然後宣布比賽開始的方式如下: (需確認雙方隊伍都聽的到) 裁判大聲宣布 『
Q:比賽奪旗與達陣的定義?
A:
奪旗
奪一旦比賽開始前隊伍的旗幟掛於旗幟站,隊伍不可觸碰旗幟。球員觸碰自己的旗幟使其不易被對手取下將導致被判陣亡。
*攜帶旗幟的球員必須將旗幟拿在手上並可看到整面旗幟。球員不可企圖以任何方式遮蔽或掩飾旗幟。無法依此將導致攜帶旗幟的球員被判陣亡。
*旗幟可經由存活的球員傳遞給存活的球員。
*若球員於奪取旗幟後遭到陣亡,裁判將取回該旗幟並將替代的旗幟掛於原本的旗幟站。
*任何一方球隊優先將旗子成功帶離旗堡區,稱為優先奪旗。
達陣
*球員將旗子成功的帶到對隊出發的陣地區或至對隊出發的陣地區按鈴,稱為達陣。
Q:掛旗後一般的流程?
A:當球員於隊伍的旗幟站完成掛旗,旗幟站裁判將立即喊〝時間暫停〞(〝Time〞),而此時計時將停止。當掛旗時(無論完成或未完成)比賽將自動暫停,球員不可離開他的位置。掛旗的人將被中彈檢查並測速。若掛旗者被檢查出有中彈或射速超過每秒300英尺時,旗幟站裁判將給予處罰並且告知對面的旗幟站裁判重新掛旗。備用的旗幟將被掛在旗幟站上。主裁判將告知球員剩餘的時間並於10秒後,依照〝比賽開始〞章節內所敘述,作出〝比賽開始〞的手勢將比賽繼續開始。若掛旗者將對手的旗幟掛於自己的旗幟站後並無問題, 即完成掛旗動作。
Q:如何才算中彈?
A:當一顆漆彈球由生存球員的漆彈槍射出,擊中一名球員或該球員所攜帶的任何裝備並破裂留下中彈痕跡,無論痕跡的大小該球員即被判陣亡。中彈面積至少為10元硬幣大小 (大約直徑2.5公分),該痕跡將被視為有效的中彈。
Q:如果中彈要怎麼做?
A:如果球員中彈應立即停止射擊並以手勢表示自己陣亡。未依此方式將視為中彈違規。
Q:如果懷疑自己中彈,但卻無法確定怎麼辦?
A:如果球員中彈的位置無法自我檢查時(例如帽沿、喉部、背部、彈包),該球員應立即停止射擊並請裁判進行中彈檢查。未依此方式將視為中彈違規。
Q:除了中彈陣亡外,還有哪些也是屬於陣亡條件?
A:其他陣亡條件如下:
*球員從地上撿漆彈球射擊將被判陣亡。
*若球員面罩掀脫或掉了,將被判陣亡。
*球員身體的任何部位或是所穿著或攜帶的任何東西碰到場地邊線外的地方將被判陣亡。
*球員若將做為邊線使用的繩索或圍欄推出,將被判陣亡。邊線的標記將被視為場內。
*球員被發現於場內持有工具或其他禁止的裝備,或是在做違反漆彈槍規則的動作將被立即判定陣亡。
*球員進入場內所攜帶的任何裝備若掉落離球員超過